湖南率先取消醫院回款權?省醫保局辟謠
時間:2023-09-02 00:06 作者: 點擊:次
企業,醫用耗材生產企業或配送企業,之間的貨款結算事務交由醫保經辦機構代為結算,全省各級醫保定點公立醫療機構通過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由各地醫
9月1日訊(全媒體記者 李琪 通訊員 廖瑩 何林靜 李躍芳)近日,一則標題為“醫保局:10月1日起取消醫院回款權,醫療行業將迎來新變革”的推文在醫藥行業廣泛傳播,文中表示“國家醫保局發布通知,2023年10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醫院回款權取消工作!
不少推文表示
國內多個省份已公開發文明確收回醫院回款權,推行醫保直接結算模式。甚至點名
湖南省,稱8月4日
湖南省醫保局在官方網站公開了《關于實施醫;鹬苯咏Y算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醫藥貨款的通知》,明確自2023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實施集中帶量采購中選藥品和醫用耗材貨款由醫;鹬苯咏Y算工作,醫院不再擁有回款權。
什么是回款權?真實情況如何?記者9月1日向湖南省醫保局進行了解。
調查:醫院“回款難”問題一直存在
將藥品和醫療器械進入醫院銷售,看上去是一種長久可靠的銷售方式。但醫院的“回款難”問題,一直長久存在,也給藥企造成了一定壓力。
企業、醫院、醫保三者之間的較量充斥整個回款周期,尤其是在耗材方面,回款周期甚至能長達一年以上,嚴重超出政策所規定的時間。這樣的背景下,“取消回款權”話題出現。
所謂取消醫院回款權,就是指取消公立醫院作為采購方和結算方的雙重身份,將原本由公立醫院與藥品、醫用耗材生產企業或配送企業(以下簡稱“醫藥企業”)之間的貨款結算事務交由醫保經辦機構代為結算。
回應:湖南取消醫院回款權系誤讀
針對推文中所應用的新規,湖南省醫保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8月4日該局發布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全省各級醫保定點公立醫療機構通過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統”采購的國家、省際聯盟、省級集中帶量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中選產品貨款(以下簡稱“醫藥貨款”),均應納入醫;鹬苯咏Y算范圍。不屬于集中帶量采購的醫藥貨款仍由醫療機構按規定與醫藥企業自行結算(已全面開展醫;鹬苯咏Y算醫藥貨款試點的地區除外)。
湖南省實施的醫;鹬苯咏Y算醫藥貨款,指藥品和醫用耗材生產企業或配送企業向開展業務的醫療機構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提供銀行結算賬戶,用于接收醫藥結算貨款,由各地醫保經辦機構通過醫保信息平臺招采系統,根據經醫療機構和醫藥企業雙方確認復核并同意支付的醫藥貨款結算發票進行先行代付結算,再從對應醫療機構的醫保結算費用中進行抵扣清算。
文件明確,省級醫保經辦機構負責長沙城區部省屬醫療機構的醫藥貨款醫;鹬苯咏Y算工作,各市州、縣市區醫保經辦機構負責屬地醫療機構的醫藥貨款醫;鹬苯咏Y算工作。醫療機構在醫保招采系統采購的集采醫藥貨款,按月由醫保經辦機構通過醫保招采系統“醫藥貨款結算管理”直接與醫藥企業進行結算,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戶撥付。
湖南省醫保局提醒,醫;鹋c醫藥企業實施集中帶量采購產品直接結算,并非醫保部門取消醫療機構貨款“支付權”或“回款權”,而是在醫療機構授權的前提下、對集中帶量采購藥品耗材履行“代購權”的理念,為縮短醫藥貨款結算周期,降低醫藥流通成本實行的醫藥貨款代付抵扣,不應誤讀扭曲和過度炒作。
(一審:田鎮圓 二審:蔣俊 三審:王亞奇)